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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9章 这就是属于小麦的故事


陈醉又拍下了这一幕,并且将上一张照片和这一张照片拼在一起。

她很少在照片上附带文字,总觉得那破坏了照片的整体感。

但这一次,她难得添加文字:

“我口袋只剩玫瑰一片,此行又山高路远。”

如果我所剩爱意不多,那我愿意将仅存的爱都给你。

玫瑰花朝观众席飞来。

经由两位艺人手的玫瑰花,最终撒向了粉丝。

“啊啊啊!”

前排观众瞬间尖叫,伸出手想抢空中的玫瑰花,这可是被林俭和麦柯风都拿过的玫瑰花啊!!!

两秒钟,玫瑰花径直落在了一人怀里。

周围的粉丝一顿错愕,随后大声欢呼起来。

“哪个粉丝抢到了?也太幸运了吧!”

“是谁?是谁?早知道买前排的票了!唉,坐在后面只能看看!”

“只有一朵,谁是那个幸运儿啊?”

幸运鹅·陈醉:……

今天不仅接住了粉丝签名,接住了余一元的名片,还接住了……玫瑰花?

镜头给到她,白发懵逼少年,因为惊讶微微慌乱的眼神,看见大屏幕上出现自己脸时,下意识举起手中的玫瑰,试图挡住自己的脸。

“……”粉丝:“啊啊啊啊他好帅!!!”

【这不是浪哥吗?!】

过了一会,大概是以为镜头已经切走了,她鬼鬼祟祟的挪动玫瑰花,小心探出眼睛看,又看见大屏幕上鬼鬼祟祟的自己。

连忙回到原来的动作。

“哈哈哈哈!”现场洋溢着大笑声。

歌曲已经唱完了,麦柯风也在台上笑的直不起腰来。

他还在不断cue人:“我认识你,小浪哥,我们俩真有缘份啊……”

陈醉咬牙切齿:小麦,你给我等着。

幸好有靠谱的余一元在耳麦里提醒:“流程!流程!按演唱会的流程走!”

发癫的小麦这才回过神来,将林俭送下场后,自己又唱了一首歌。

演唱会第一段发言,是感谢身为【醉姐】/【绿意正浓】/【北溟鱼老板】的陈醉;

而演唱完第二首歌,小麦将镜头给到了坐在了嘉宾席的律意浓。

这一次感谢的是在这几年困苦生活中,给过他帮助的律意浓。

其实麦柯风知道,如果不是律哥,自己也不会被老板“顺带”发现,捡回工作室。

但这话他不能明说。

律意浓穿着一身黑白色简约西装,和打歌服打扮的麦柯风、林俭等人截然不同,充满着三十多岁成年男性的稳重。

他朝着镜头打了一声招呼,除了借演唱会宣传了一下即将拍摄完毕的新电影《再造淑女》,便一直在配合小麦的聊天。

两人太熟悉了,从还没加入工作室前就是朋友,而后加入工作室后,也时常微信聊天,从聊天状态看,就能看出两人关系真的好。

北溟鱼内部四大艺人。

小麦子和娇粉因为“站哥站姐缘故”撕过,也和捡粉因为“老板偏爱”撕过,就是没和律粉撕过。

所以律意浓的到来,也让小麦子们深感:其实娱乐圈也是从从始至终的友谊的嘛!

演唱会两个多小时,除了林俭能偶然帮麦柯风过一场外,还有麦柯风的师妹高亚上台单独演唱了一首歌曲。

高亚就是当初麦柯风在《明日之星》中认识的一位选手。

这位选手因为“面貌一般”被导师团们认为没有镜头表现力,于是PK中输了。

麦柯风牵线带着她签约了北溟鱼工作室。

这一年来,也在余一元的安排下,参加不少音综和音乐节积累经验。

凭借北溟鱼工作室现在的资历,这些小规模节目都主动递来通告,完全不需要陈醉过多操心。

高亚的嗓音是重金属摇滚嗓音,这样的音色最适合开演唱会了。

不过,陈醉在台下仔细听着高亚演唱,心想,高亚想要开演唱会,起码还要两年时间锻炼呢。

最后一组助唱嘉宾是薛果和金之妍。

薛果性格开朗活泼,金之妍与律意浓又认识,所以大家刚才在后台相识熟悉很快。

一首古风歌《雨蝶》,将越来越接地气的演唱会氛围往上拔高,观众席灯海一片,跟着合唱。

当麦柯风最后登台时,他换了一身风衣,一边往前走,一边调整耳麦。

“各位,最后一首歌了,你们知道我要唱什么吗?”

“知道!《无数》!!!”

小麦朝着下方笑道:“对,让我们一起来唱《无数》吧。”

歌声响起,大抵是接近离别,又或者是这首歌悲情色彩浓重。

这场表演比上一次在《国际音乐》上,更能打动人心。

闪光灯一片又一片的闪着。

也正是在此时,陈醉准备把之前攒着没发的所有照片,做成一叠相册合集,分发出去。

【风吹麦浪】:亲爱的玩家,一级副本即将结束,请前往下一个世界——世界歌王。(相册合集)

翻开第一页,龟缩在五人团身边的男人,风吹动他身上的衣服,那时无人知道,他将成为这个世界的主角之一;

第二页,重新拿起话筒的男人,闭着眼站在漆黑舞台上,等待音乐声响;

第三页,漆黑瞳孔直视镜头,鲜活到泛起生命力的照片,让人震惊他的改变;

第四页,一声电闪雷鸣中,有一道身影脚踩泥泞土地、头顶无尽天光;

……

第n页,一株玫瑰花从一人手中递出,又从一人手中接过,最后带着爱意的玫瑰花扔向了粉丝;

最后一页,身穿风衣的男人,唱着那一首《无数》,头顶是无数银色闪片落下。

他忽然想到了什么,在歌曲结束时,掀开风衣,先是单膝下跪,然后缓缓的变成了双膝。

他含泪看向台下的粉丝,眼眸中藏着千言万语。

这就是属于小麦的故事。

十几岁的他自尊心强,二十几岁的他,学会用阳光笑容伪装自己,性格接地气的同时,不妨碍他有过自卑抑郁的时候。

吃着那碗猪脚饭时,明明眼泪都要出来了,却还要笑着装作不在意。

他的傲骨从十几岁蔓延到了二十几岁,膝盖骨很硬,却会在演唱会结束时,为感谢远道而来的粉丝,郑重下跪。

他说:这一次是他的第一次演唱会,以后每一年都会有,去往每一个城市,见喜欢他的粉丝。

陈醉抬起手掌 轻轻鼓掌,脑海深处响起一道回声。

【叮,恭喜宿主,完成任务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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