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军在城里绕了一圈,由礼部官员带路,安顿在了般若寺,之前十八骑回京后就在这里落脚,因此并不陌生,萝枭带狼骑返回草原后,将士所剩无几,住的颇为宽敞,李桃歌特意下令不许闹事,这才拖着一身疲惫赶赴家中。
华灯初上,月色朦胧。
街道中人海消退,恢复往日平和场景。
摊贩不时传来吆喝声,笼屉里冒出阵阵白烟,往来的男女嬉笑打闹,孩童在路中穿梭奔跑。
李桃歌褪去官袍,换了身素衣,生怕惹眼,牵了匹老马,缓缓徒步在京城,感受着久违的人间烟火气。
打仗打的久了,对太平日子倒是有些陌生。
闻到路边小摊飘来的香气,李桃歌勾起肚子里的馋虫,吞了口口水,“老板,来碗馄饨。”
其它州府揭不开锅,京城依旧阔绰,五谷肉类应有尽有,百姓也没有面带菜色。
若没有安西作乱,倾尽全国之力去征讨,或许整个大宁都会如此吧?
李桃歌想着想着,桌上多了两壶酒。
一名年轻人拖着一条瘸腿,坐在他的对面。
黄雍之子,黄凤元。
黄李两家交情深厚,李白垚黄雍在庙堂同进退,黄凤元又是国子监博士,李桃歌对他还是充满好感,惊喜道:“黄三哥,你怎么会在这?”
气度潇洒自如的黄凤元笑道:“从般若寺回相府,只有这一条近路,我在这里等你,只是碰碰运气,你若不来,我自己饮酒吃肉,也挺快活。”
言罢,右手拎到桌上一袋东西,“熊掌,烤红薯,由我大哥亲自掌勺,尝尝看。”
同为世家党子弟,李桃歌也不客气,打开食盒,夹了一筷子软烂脱骨的熊掌,并无腥骚味,入口即化,浓香四溢,不由赞叹道:“没想到,熊肉都能做到香而不膻,黄家大哥的厨艺,可比肩谪仙人。”
这倒不是恭维,而是肺腑之言。
李桃歌自幼跑山,随猎户猎到过熊罴,尝过一口后,半个月见到肉就反胃,村里老人说,熊肉韧而厚,腥而骚,极难烹饪,全身又以熊掌为最,所以猎到熊后,自己从来不吃,扛进县城卖给大户人家。
黄凤元笑道:“我那大哥,不入仕,不修行,整日里与厨火为伴,琢磨佳肴,翻阅食谱,一呆就是一整天,我爹气的又打又骂,可这样也无济于事,只好任由他折腾。”
黄家嫡长子,未来的黄家家主,不知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出身,贪恋厨道?
李桃歌笑着摇了摇头,“黄家大哥真是位妙人,有缘的话,望大哥传授些厨艺,炉灶明台,烟熏火燎,做出珍馐美味令大家垂涎,似乎也挺有趣。”
黄凤元歪着头笑道:“大哥如若听到,会将你引为知己。”
李桃歌举起酒壶,感激道:“谢大哥的手艺,更谢三哥的情谊。”
来回六千里,褪去之前毛躁,举手投足之间有了世家子弟风范。
黄凤元挤眼道:“我大哥自酿的鹿血酒,悠着点儿。”
在边关待久了,李桃歌喝酒喜欢大口畅饮,没等黄凤元提醒,已经干掉半壶,酒液入腹,似乎胃里燃起一堆柴火。
李桃歌龇牙道:“年纪轻轻的大小伙子,不用喝鹿血酒吧?”
黄凤元收敛笑容,轻声道:“我腿因顽劣被父亲打断,关进柴房耽误了治疗良机,大哥翻阅医书,看到鹿血功效,能活血和疏通淤塞,有望使瘸腿康复,于是天天给我酿鹿血酒。你要是喝不惯,我派人再去给你买些别的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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