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会儿,天上一声鹰鸣,嬴无名长身而起,指了指地上躺着的摇光:“他又说中了,有人在盯着我们。”
江凡也懒得吐槽摇光那张破嘴,抬头看向天空,对方有鹰隼,我们不好躲藏。
嬴无名凝神倾听了一阵:“很近,有几个人。”
江凡道:“八成是斥候,放倒他们。”
嬴无名当即一晃,就消失在眼前。
不多时,他就回来了,还牵着四匹马。
江凡一愣:“完事儿了?”
嬴无名点点头:“一日夜之内醒不过来。”
江凡瞅瞅他:“咱们就仨人,你弄四匹马干啥?”
嬴无名道:“吃。”
江凡不由无语,小舅子果然没忘找食物的事儿,不过三人吃一匹马有点奢侈。
“不能在这里,刚才鹰隼想必已经发现我们,得换个地方。走吧,好歹有马骑也能省不少力气。”
三人当即上马,快速奔行了三十多里路,才算找到个挺大的山洞。
江凡看看周围,山高林密,不是那么容易被发现,最好的是山洞中还有水。
“就这儿吧,朝风兄,你去找点干柴,摇光,你负责宰杀。”
摇光抱怨:“脏活儿累活儿怎么交给我……”
江凡没好气:“还有别人吗?本王要动手烹饪,朝风兄捡柴火,你总得干点啥!还脏活儿,你瞅瞅你自己,哪块儿干净?”
摇光也饿坏了,嘀咕两句也没和他争辩,竟然从怀中祭出了丹书铁券。
江凡一愣:“咋的,这玩意儿还能屠宰?”
摇光一副瞅你没见识的样子:“看好吧,王爷。”
说着,那匹马晃悠悠漂浮起来,而那书页分散展开,围着马匹旋转飞舞,竟然在他操纵下宰杀起来。
三下五除二,竟然完整的剥下马皮,而且开膛破肚,甚至将马分割成大块。
江凡看得啧啧称奇,这家伙真是把丹书铁券用活了,干啥都行。这玩意儿也给力,当真是居家旅行、杀人越货的不二利器。
那邋遢书生就半坐在那,挥舞着手指头,凌空御肉,又勾了勾手指扯了条水流升到半空,不多时就冲洗干净。
你瞧瞧人家这真气操控的,江凡大为佩服,从始至终,摇光就没碰到过马肉,便已经打整利索。
江凡不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赞。
“行,不错,我还真怕你那双脏手摸索过小爷吃不下去呢。”
嬴无名抱着柴火已经回来,是棵枯死的大树,放下来以掌为刀,三下五除二就劈成柴火。
“行了,烤马肉吃。”
江凡拍拍手道。昨天吃那鹿是江凡学习田老用真元烤的,由于操作不纯熟,外焦里生,难吃的要死。实打实丢了他天下第一食神的面儿。
这回用柴火,就没问题了。唯独是马肉听说不是那么好吃。
但现如今还能挑剔啥。
烤大块马肉很慢,江凡也不着急,他发现事情有变,出来前制定的计划不怎么合用,正好借着这个空档琢磨琢磨下一步打算。
一直到傍晚时分,马肉才算烤熟。
出乎意料,虽然口感有点柴,但总体上来说并不算难吃。
尤其三人打了一晚上架,又跑了这么远的路,都饿坏了,这时候吃着更显美味。
江凡身上还有一葫芦酒,三人分了分,边吃边喝。
论食量而言,江凡如今可以造十斤肉,摇光吃得少,三四斤就够,而嬴无名自己就干掉一整条马腿。
这食量看的摇光大为好奇,不知道都吃到哪里去了。
尤其他对嬴无名吃东西还戴着头盔感到很奇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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